注意:请销假制度有变
发表时间:2017-03-15 10:33:10 来源: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
根据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人力资源部最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总公司《合同制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》。制度于2月28日印发, 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。
修订后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请假的管理。制度中规定,员工申请事假,单次最长不超过7天,全年累计事假超30天以上者,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;对婚假、产假、丧假等法定假期,按照国家最新规定进行了修订。同时,进一步明确了请销假程序和违规处罚。
新制度的实施,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,端正工作作风,加强人员管理,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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